当前位置: 首页 >综合快讯 > 内容

天津滨海新区:在北京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可在“滨城”购房落户

综合快讯
导读 10月1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发布关于对《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鼓励促进京津同城化发展...
2024-10-11 08:02:15

10月1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发布关于对《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鼓励促进京津同城化发展的准市民在“滨城”落户。持滨海新区有效居住证满2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且在滨海新区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申请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优化调整实施后,合法产权住房须为在滨海新区购置的新建商品房。在北京市工作且累计在京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4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职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滨海新区购置单套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请在合法产权住房落户。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版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