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8月27日,香港联交所发布对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及三名前任董事的纪律行动,谴责华晨中国,并向该公司前执行董事马妮娜、前执行董...
8月27日,香港联交所发布对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及三名前任董事的纪律行动,谴责华晨中国,并向该公司前执行董事马妮娜、前执行董事阎秉哲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对该公司前执行董事孙宝伟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
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马妮娜及阎秉哲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若孙宝伟仍留任该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于2019年至2021年间,该公司多家附属公司为若干实体(包括该公司当时的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利益向其提供逾人民币534亿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包括担保、存款质押及资金往来,而并未为该公司带来任何明显的商业利益。该公司最终遭受巨额亏损,此等财务资助乃华晨于运用其当时作为控股股东的影响力后的结果。
马妮娜、阎秉哲及孙宝伟于华晨担任高级管理层职务。尽管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他们仍参与了该公司向华晨提供的财务资助。他们未有向该公司董事会汇报有关事宜,亦未有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市规则》适用于财务资助的规定。
该公司后来发现未披露的财务资助,导致其延迟刊发及寄发财务业绩及报告。
基于上述行为,马妮娜、阎秉哲及孙宝伟违反其董事职责及尽力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的责任。
马妮娜及阎秉哲亦未有在联交所的调查中给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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