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综合快讯 > 内容

9月起新备案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

综合快讯
导读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金融监管总局8月2日向行业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自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
2024-08-02 20:01:03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金融监管总局8月2日向行业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自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5%执行;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0%执行;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5%执行。(上海证券报)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版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