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7月31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提出,对购买新建商品...
7月31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提出,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时间在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且在新房备案时间的前后12个月内完成旧房出售(不含继承、赠与、离婚析产)的居民,在新房完成不动产登记后,由受益财政按购房合同金额的2%给予补贴。
参与居民选定新房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意向协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设定一定期限的“解约保护期”(建议不少于90天),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参与“以旧换新”的居民,在“解约保护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协议并无条件退款,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备案后,原购房意向协议约定的“解约保护期”一并解除。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版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