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中规定,企业形成的资本公积在“资本公积”账户核算。
该账户按“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两个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其贷方登记企业资本公积的增加数,借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资本公积实有数。
1.资本溢价 (1)一般企业资本溢价 企业创立时,要经过筹建、试生产经营、开辟市场等过程,这种投资具有风险性。
当企业进入正常生产经营,资本利润率一般要高于创立阶段,这是企业创立者付出了代价的。
所以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中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部分,应计入“实收资本”账户,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账户。
(2)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溢价 在股票溢价发行时,公司发行股票的收入,相当于股票面值部分计入“股本”账户,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含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计入“资本公积”账户。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的资本公积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4)拨款转入形成的资本公积 新准则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2.其他资本公积 (1)股权投资价值变动 股权投资价值变动是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单位按其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将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增减而增加或减少,以使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基本保持一致。
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除了实际的净损益会影响净资产外,还有其他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企业应按其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账户,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2)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该项房地产在转换日的账面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账户;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或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摊销”、“累计折旧”账户;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账户。
同时,按该项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3)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在重分类日按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账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4)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在重分类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等账户;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
对于有固定到期日的,与其相关的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的余额,应在该项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在资产负债表日,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摊销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账户。
对于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与其相关的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的金额,应在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账户。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 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按其差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6)套期保值产生利得或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属于有效套期的,应按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借记“套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被套期项目产生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7)递延所得税涉及的资本公积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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