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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积金局对汇丰作出谴责并罚款2400万港元

综合快讯
导读 7月5日,香港积金局(MPFA)发文,惩处强积金主事中介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其前负责人员违反监管规定。积金局向汇丰作出谴责及...
2024-07-05 19:01:13

7月5日,香港积金局(MPFA)发文,惩处强积金主事中介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其前负责人员违反监管规定。积金局向汇丰作出谴责及罚款2400万港元的处罚,亦谴责叶士奇,及命令叶由2024年7月5日至2026年1月4日的18个月期间丧失主事中介人负责人员资格。

汇丰在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期间,推行一个转介项目,招募没有注册中介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机构或招聘公司作为介绍人,向汇丰推荐潜在的强积金企业客户。若获推荐的客户、介绍人自己或其附属公司参与汇丰的强积金计划等,该介绍人便可从汇丰获得转介费。该项目推行期间,汇丰与五名介绍人签署了协议,并成功从三名介绍人获得六宗企业客户的转介,直至该项目于2021年2月暂停为止。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协议均于2022年6月终止。

经积金局转介,香港金管局就事件进行了调查。经评估金管局的调查结果后,积金局认为汇丰就该项目没有遵守《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及《注册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的操守要求。叶是汇丰的前负责人员,负责监督批核及执行该项目直至2020年11月,但叶却没有识别不遵从相关操守要求的风险,包括提供优待的规范,及不可用未经注册的人士进行受规管活动。积金局认为汇丰的缺失,可归因于叶作为负责人员的疏忽所引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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