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布政司是香港殖民地时期香港总督首席秘书(Chief Secretary)的中文译名(再之前称作辅政司),名称来自中国明、清时期官名布政使,是香港公...
布政司是香港殖民地时期香港总督首席秘书(Chief Secretary)的中文译名(再之前称作辅政司),名称来自中国明、清时期官名布政使,是香港公务员之首,带领香港政府执行香港总督的指令。
香港回归中国後此职位改名为政务司司长。
明朝---- 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长官为布政使,官品为从二品,掌管一省的民政、田赋、户籍。
清《睢阳尚书袁氏家谱》:“七世淮(袁可立父),字子沂,号相溪。
……以孙枢任河南布政司右参政赠光禄大夫,又赠太子太保。
”巡抚是清代省级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俗称“抚军”。
官品为从二品,下辖两司:1.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长官为布政使,官品为从二品,掌管一省的民政、田赋、户籍。
2.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长官为提刑按察使,正三品,掌管一省的司法和驿传等。
明朝建立后为加强中央集权,改元朝之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司仅主管民政,又设提刑按察使司掌刑狱、都指挥使司掌军政,合称都、布、按三司,遇大事由三司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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