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综合快讯 > 内容

兆丰股份: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综合快讯
导读 兆丰股份6月16日公告,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4-06-16 17:01:05

兆丰股份6月16日公告,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版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