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综合快讯 > 内容

首次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变化,ST柯利达及财务负责人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综合快讯
导读 ST柯利达6月3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财务负责人孙振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于2024年1月3...
2024-06-03 20:01:29

ST柯利达6月3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财务负责人孙振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800万元到2700万元;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128345万元;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28345万元。ST柯利达首次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ST柯利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ST柯利达财务部门未能准确预计2023年经营业绩情况,导致首次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孙振华作为ST柯利达财务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对ST柯利达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对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版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