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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对荣盛石化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综合快讯
导读 5月30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年1月31日,该公司披露《2023年...
2024-05-30 16:01:58

5月30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年1月31日,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40,000万元-60,000万元。2024年2月24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上述金额更正为盈利80,000万元-100,000万元。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李水荣、总经理项炯炯、财务总监王亚芳、董事会秘书全卫英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李水荣、项炯炯、王亚芳、全卫英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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