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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2板朗源股份:控股股东没有筹划关于公司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公司与新东方集团不存在股权投资等关系

综合快讯
导读 朗源股份5月8日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
2024-05-08 19:00:57

朗源股份5月8日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近期,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股吧等平台讨论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

2024年4月30日,公司大股东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尚龙”)及王贵美与东方行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新疆尚龙、王贵美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5280万股股份、599296万股股份,合计112,752,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东方行知行使,东方行知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赵征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征、王贵美、戚永楙及新疆尚龙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同日,各方签署了《借款协议》、《股份质押协议》,新疆尚龙、王贵美应分别将其持有的5280万股股份、599296万股股份质押给东方行知,东方行知提供一笔2亿元的借款给新疆尚龙、王贵美。

《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公司控股股东为东方行知,实际控制人为赵征,东方行知的其他出资方仅为投资人;目前,东方行知没有筹划关于本公司的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且公司与新东方集团不存在股权投资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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