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相(红相股份)2月27日公告,2月27日,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等人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欺诈发行。
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涉嫌违反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符合发行条件,涉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红相股份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符合发行条件,涉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涉嫌违反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对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规定,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杨成给予警告,并就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分别追究责任,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600万元;对何东武给予警告,并处以225万元罚款;对吴章坤给予警告,并处以175万元罚款;对廖雪林、马露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李喜娇给予警告,并处以125万元罚款;对张青、陈水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对吕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红相股份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行为,根据规定,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红相股份处以58万元罚款;对杨成就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分别追究责任,分别处以30万元、58万元罚款,合计罚款88万元;对吴章坤、廖雪林、马露萍,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对李喜娇,处以10万元罚款。
对红相股份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行为,根据规定,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红相股份处以1755万元罚款;对杨成就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分别追究责任,分别处以30万元、117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1200万元;对何东武、吴章坤、廖雪林、马露萍,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喜娇,处以15万元罚款。
对红相股份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嫌欺诈发行行为,根据规定,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红相股份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杨成就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分别追究责任,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400万元;对何东武、吴章坤、廖雪林、马露萍,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李喜娇,处以100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四项,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13万元罚款;对杨成给予警告,并处以2288万元罚款;对何东武给予警告,并处以365万元罚款;对吴章坤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对廖雪林、马露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5万元罚款;对李喜娇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张青、陈水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对吕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红相股份实际控制人杨成,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涉嫌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规定,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杨成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红相股份时任副总经理、银川卧龙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东武,违法情节严重,根据规定,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何东武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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