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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控制权拟变更相关重大事件未按规及时披露等,理工能科及实控人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综合快讯
导读 深交所12月18日下发关于对理工能科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7年7月,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3-12-18 16:01:28

深交所12月18日下发关于对理工能科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7年7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方洁、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世纪”)、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嘉业”)三方签订了《协议书》,但并未加盖公章。《协议书》主要约定了中民嘉业以分步收购的方式取得公司382%的股权。后续,协议签署方均认为受内外部因素影响,该股权转让事项已无实质推进可能。该《协议书》约定的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化等相关内容属于规定的重大事件,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公司未能按照规定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周方洁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天一世纪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民嘉业作为公司股权收购人,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未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陈超作为中民嘉业委派到公司的时任董事,负责中民嘉业收购公司股权项目工作,知悉《协议书》约定事项已在推进中,但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方洁,控股股东天一世纪、收购人中民嘉业,时任董事陈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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