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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募资实际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披不真实不及时,超卓航科及董事长等相关人员收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综合快讯
导读 超卓航科11月17日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李光平、总经理李羿含、董秘王诗文收湖北证监局警示函。3月30日,超卓航科通过全资...
2023-11-17 20:01:07

超卓航科11月17日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李光平、总经理李羿含、董秘王诗文收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3月30日,超卓航科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南京城北支行),其中6万元在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被作为相关票据的保证金,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

8月16日,超卓航科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将实际存放于招行南京城北支行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披露为购买了浙商银行5995万元的结构性存款,未真实反映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

10月7日,5995万元票据保证金被划出上海超卓账户,用于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直至11月4日,公司才发布《关于部分银行存款被划转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上述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维护募集资金安全,尽快采取措施挽回募集资金损失。同时,公司未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暴露出公司内部控制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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