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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及时准确披露业绩预告,柯利达及时任财务总监等有关责任人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综合快讯
导读 上交所11月16日下发《关于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及时任...
2023-11-16 23:01:10

上交所11月16日下发《关于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孙振华、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黄鹏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3年8月30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46万元,上年同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070万元,同比扭亏为盈。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半年度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上市公司半年度业绩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应当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公司未根据规则要求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违反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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