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员从事的是司法行政工作,本职工作大概分为几个方面: 矛盾纠纷调解。
调解纠纷这个很好理解吧,就是老百姓发生争执,你去当和事佬,达成协议的你就给他们写书面协议,归档。
现在《人民调解法》出台,你可以好好看看。
对于调解现在国家推出的一个“三调联动”就是指:司法所的“人民调解”、政府的“行政调解”和法院的“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模式的联动调解。
注意别把“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弄混了。
对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不知道你那边是什么情况,我这边因为司法所没有独立,还是依附于乡镇政府工作,所以基本上“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是混在一起的,有的地方司法所独立出来的,就是分开的。
2、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这两个放在一起说,是因为这两个有关联。
安置帮教就是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一定的安置、帮助、教育。
你要对你所在乡镇的安帮对象进行摸底,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是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教育,帮助其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
具体概念你可以百度《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这个可以帮助你了解怎么操作,社区矫正对象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两者的区别在于安置帮教属于帮扶性质的,不具有强制性,虽然说现在很多监狱对刑满释放人员发放一个要求XX日内到当地司法所报到的文书,但是如果对象不来报到,你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是自己做好跟踪管理工作。
而社区矫正则具有强制性,因为是社区矫正对象就是罪犯,只不过是在社会服刑,如果对象不服从管理,你可以对其进行一定处罚,这个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里规定的很清楚。
还要注意一点就是,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满后,就转为了安置帮教对象。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这个就是法制宣传工作,比如制定“依法治乡”“依法治镇”的五年规划,“六五”普法工作,每年的五月法制宣传月,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工作。
还有帮助制定一些村规民约之类。
其他的就是你司法所内部办公室的工作了,这个没啥好说的。
你在参加工作之后,你们县司法局的会对你进行培训的。
你还可以多向其他乡镇的老司法员请教。
以上是本人5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经验之谈,因为各地情况不一样,所以太具体的也说不清楚,如果你所在司法所是依附于乡镇政府的话,那么你除了本职工作外,还要参与政府中心工作,比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等。
补充问题:这种情况你要记住,调解是自愿的,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者根本不来参加调解,你是不能调解的。
还有如果是治安案件,其中一方又不同意调解,就叫受害方去派出所报案先,到了派出所,一般就比较容易服软,到时再由派出所牵头主持调解,你作为司法员参与调解,这样比较容易调解成功。
公安人员遇到不法现象,当然可以现场制止,这是他们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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