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包衣奴才”即“家生奴才” 。 “家生奴才”是满语“包衣阿哈”的简称。 汉译为“家奴”、“奴仆”或“奴才”。 历史上满...
“包衣奴才”即“家生奴才” 。
“家生奴才”是满语“包衣阿哈”的简称。
汉译为“家奴”、“奴仆”或“奴才”。
历史上满族社会的最低层。
包括战俘、罪犯、负债破产者和包衣所生的子女等,有满人,也有汉人。
无人身自由,为满族贵族占有,被迫从事各种劳动。
即使因战功等而置身显贵,对其主子仍保留奴才身份。
包衣是满文booi 的音译,boo 是满语“家”的意思,i是虚词“的”的意思,合起来即为“家的”。
包衣本身是一个形容词,但在满洲与清朝的文献中,包衣代表的是一个身份。
在满族的社会中,包衣除了可视作家人的一部份外,同时亦可视作奴仆,但满文另有一个名词也是有奴仆的含意-阿哈(aha),包衣阿哈中男的叫做"包衣捏儿麻"(booi niyalm a),女的叫作"包衣赫赫(booi hehe)。
在清朝入关前满文的档案中有写作包衣(booi)、包衣人(booi niyalma) 与包衣阿哈(booi aha)几种,而在八旗制度与清代的皇室机构内务府里也分别可见到包衣牛录(booi niru)、包衣按班(booi amban)等字样。
由此可推知,满洲人在使用包衣这个名词时,有分笼统性的使用与专指性使用两个层面。
而在实际意义上,一方面,包衣是满族氏族社会里的家奴,另一方面,包衣是清朝统治阶层里的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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