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根据市发改委2012年6月15日下发的《关于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海市居民阶梯电价方案自2012年7月1日期实施(8月...
根据市发改委2012年6月15日下发的《关于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海市居民阶梯电价方案自2012年7月1日期实施(8月份抄见电量起)。
今年7-12月用电量按第一档户均0-1560度(含) (260*6):第二档户均1560-2400度(含),即可用840度:第三档为户均超过2400度(400*6)的部分执行。
第一档不加价,第二档梅毒加价0.05元(10月份抄见电量起峰加价0.06元,谷加价0.03元):第三档每度电加价0.30元,次月起峰·谷再按不同加价水平执行。
户籍5人及以上已办理享受“一户多人口”政策的客户,今年7-12月用电量按第一档户均0-2160度(含)(360*6):第二档户均2160-3000度(含),即可用840度,第三档为户均超过3000度(500*6)的部分执行。
户籍7人及以上已办理享受“一户多人口”政策的客户可选择全电量每度平均加价0.024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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