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应用分类以颅脑损伤部位和损伤的病理形态改变为基础。
首先根据损伤部位分为颅伤和脑伤两部分,二者又分为开放性和闭合性损伤。
脑损伤依据硬脑膜是否完整,分为开放性颅脑损伤(open craniocerebral injury)和闭合性颅脑损伤(closed craniocerebral injury)。
前者的诊断主要依据硬脑膜破裂,脑脊液外流,颅腔与外界交通。
颅底骨折合并脑脊液漏者又称之为大脑内开放性脑损伤。
闭合性脑损伤又可以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类。
根据病情轻重分类 临床应用分型只能对颅脑损伤患者进行受伤部位和病理类型做出诊断和分型,而无法对患者病情的轻重进行判断。
我国于1960年首次制定了"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的分型"标准,按昏迷时间、阳性体征和生命体征将病情分为轻、中、重3型,经两次修订后已较为完善,已成为国内公认的标准。
轻型 (1)伤后昏迷时间O~30分钟; (2)有轻微头痛、头晕等自觉症状; (3)神经系统和CSF检查无明显改变。
主要包括单纯性脑震荡,可伴有或无颅骨骨折。
2、中型 (1)伤后昏迷时间12小时以内; (2)有轻微的神经系统阳性体征; (3)体温、呼吸、血压、脉搏有轻微改变。
主要包括轻度脑挫裂伤,伴有或无颅骨骨折及蛛网膜下腔出血,无脑受压者。
3、重型 (1)伤后昏迷12小时以上,意识障碍逐渐加重或再次出现昏迷; (2)有明显神经系统阳性体征; (3)体温、呼吸、血压、脉搏有明显改变。
主要包括广泛颅骨骨折、广泛脑挫裂伤及脑干损伤或颅内血肿。
4、特重型 (1)脑原发损伤重,伤后昏迷深,有去大脑强直或伴有其他部位的脏器伤、休克等; (2)已有晚期脑疝,包括双侧瞳孔散大,生命体征严重紊乱或呼吸已近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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