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管理办法是个泛称,其地位要看其制定者。 例如: 《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制定者是武汉市人大,其地位是地方性法规; 《常州市市...
管理办法是个泛称,其地位要看其制定者。
例如: 《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制定者是武汉市人大,其地位是地方性法规; 《常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的制定者是地方政府,其地位是地方政府规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制定者是财政部,其地位是部门规章;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者是国务院,其地位就是行政法规。
所以说,《立法法》所规定的几个法律层次,除了狭义的法律之外,其他皆有可能使用“管理办法”这个称谓。
某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有时也会把一些内部管理制度冠以“管理办法”之名,这些是不属于法律范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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