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管理原则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 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
3. 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
5. 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6. 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7. 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帐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8. 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保险箱。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9. 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不设小金库。
10. 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11. 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2. 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在维护财务制度或财经纪律有成绩者、在财务管理理论有创见并促进学校财经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浪费有成绩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
13. 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惩处。
版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