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券中社,记者获悉,已有试点国有大行面向首批小部分客群内测个人养老金账户,相关客户已能在该行的手机银行APP上看到“个人养老金”专区,该专区显示“您尚未签约个人养老金账户”,并且设置了“去签约”按键。“我们行的个人养老金系统是托管部在牵头,会给每个个人客户开立一个专用账户(或二类户),承接理财、基金、保险等产品。由于涉及部门太多,而且配套政策还未出齐,具体系统搭建还在进程中”,一位国有大行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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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解读报告:平衡创新与发展,可赋予更多机构开户权限
由21世纪金融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积极发展个人养老金,构建养老体系新支柱”主题研讨会在京举行,并同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解读报告》(下称《报告》),该报告也是两家机构合作结出的第一个高水平研究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代表课题组对《报告》进行了发布。
《报告》认为,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主要有三方面的意义:
第一,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利于提高养老财富储备水平,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一方面,人口老龄化使得老年赡养率不断提高,进而导致我国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替代率呈现下行趋势,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其补偿功能,缓解第一支柱公共养老基金替代率下降带来的问题,提升其可持续性。另一方面,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可以发挥对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的补充作用,为个人退休生活积累长期稳定的养老资产储备,这为职业养老金计划之外的人群实现补充养老计划提供了新的选择和机会。
第二,改善养老金三大支柱的结构性失衡,缓解养老金体系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我国养老金体系存在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一支独大的问题,而作为第一支柱有效补充的第二、第三支柱发展严重滞后,其中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覆盖面窄、规模小。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显得尤为紧迫,且意义重大。
第三,个人账户的形式可以拓宽个人养老金的投资范围,扩大制度覆盖人群。一方面,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已经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向个人养老金转变,制度模式也由之前的产品制转为账户制,即由之前的定向购买转变为先存后买,参与人可以自由选择购买各种养老投资产品――商业养老保险、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和公募基金等。另一方面,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还意味着已经参加职工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相比于之前只针对工薪收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明显拓宽了覆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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