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武汉市房管局9月13日发布关于征求《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预售方案前,应选择一个...
武汉市房管局9月13日发布关于征求《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预售方案前,应选择一个监管银行开立监管账户;监管账户信息应当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并在商品房销售现场以及监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项目竣工验收之前,交付标准为毛坯的项目监管账户余额不得低于监管额度的5%,交付标准为全装修的项目监管账户余额不得低于监管额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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