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是指国家工会与公司签订的协议,这是国家内部的,而全球性协议则是国际性质的,主要是针对跨国公司的。
其目的是确保在整个企业对基本原则的尊重,如结社自由和集体合同谈判。
近年来在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发展是全球性社会对话的出现,包括跨国企业与全球工会联合会达成的框架协议。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至少签订了30个这样的协议。
这些协议的内容,绝大多数涵盖核心国际劳工标准,有些还涵盖诸如生活工资和卫生安全方面的事务。
尽管框架协议不能巧妙地适合任何单一类型的劳动关系,但可以被视为一种国际社会对话形式。
框架协议的目的是保证在跨国公司经营过程中遵守基本原则。
2.框架协议的主要特点。
其一,提供了一种规则。
全国性工会组织越来越重视全球性协议,一个重要内容是尊重组织权利,工作在哪里组织权利就应当延伸到哪里;其二,不需要与每个企业去谈判。
国际劳工标准是三方的,是批准国家同意的,这是企业的义务;国际劳工标准是普遍标准,是最低标准,所以不需要再谈判就应当执行。
国际标准不会取代国家内部标准。
国际协议仅仅是令企业表态的方式,企业要承诺自己在世界各地都要遵守普遍承认的国际劳工标准,提供体面的劳动,承担社会责任;其三,框架协议不是专门为解决冲突而达成的,它的作用主要是可以避免矛盾升级,可以使工人了解企业,企业了解工人,有利于建立劳资互信;其四,框架协议是促进一些国家落实核心公约的有效手段;其五,框架协议不执行怎么办?协议是自愿的,一般能够自觉执行。
问题是在企业供应链上的下属企业、关联公司的问题,工会发现问题可以向母公司提出投诉。
现实中,最好的监督者是工会会员,应当随时报告协议执行的情况。
版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