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凡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施、设备和物品或单价不足500元、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和物品...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凡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施、设备和物品或单价不足500元、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和物品(如图书、家具、仪器、仪表等)都属于机关固定资产,此外的公物为低值易耗品。
二、机关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建立资产使用保管责任制,对资产的采购、发放、保管等均由专人负责,严格各项手续。
对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财务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
三、资产购置应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或计划,报局长审批后,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购买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集体和个人使用的资产,只有使用权和保管权,转移、报废、报损、调出和变卖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手续。
五、国有资产需进行变卖、报废、报损的,由办公室和财务股提出意见,报主管局长、局长批准;价值较高的物品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六、照相机、放像机、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摄像机等贵重器材和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严格管理,认真保养,精心使用,不准外借。
七、更换资产保管人或负责人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交接时应有领导监督。
以上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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