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获取董事会秘书资格将采取考试的方式。
董秘资格考试一般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一)《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三)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 四) 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五)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六)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扩展资料:董秘属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董秘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关董秘资格考试的最新规定 2009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相关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实行资格管理和淘汰制度。
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上证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和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均要求,上市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都应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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