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此语出自《孟子·离娄上》第十二章【原文】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
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
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
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
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
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译文】孟子说:“身居下位而又不被上司信任,是不可能治理好百姓的。
要取得上司信任有办法:如果不被朋友信任,也就不会得到上司信任了。
要被朋友信任有办法:如果侍奉父母得不到父母欢心,也就不会被朋友信任了。
要父母欢心有办法:如果反省自己不诚心诚意,也就得不到父母欢心了。
要使自己诚心诚意有办法:如果不明白什么是善行,也就不会使自己诚心诚意了。
所以,诚是天然的道理,追求诚是做人的道理。
极端诚心而不能使人感动,是从不会有的事;不诚心是没有谁会被感动的。
”诚,真实无妄的意思。
天指自然,天之道就是自然之道,或自然的规律。
自然界的一切,宇宙万物都是实实在在的,真实的,没有虚假;真实是宇宙万物存在的基础;虚假就没有一切。
所以说诚是天之道。
人之道,是指做人的道理或法则。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人道与天道一致,人道本于天道。
《中庸》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教”;《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周易》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都反映了这种思维方式。
讲到诚也是这样,既然诚是天之道,人之道就应该思诚;思诚就是追求诚。
思诚者,人之道,就是说追求诚是做人的根本要求。
这段话是从宇宙万物存在的现实和规律上说明了诚是宇宙万物存在的基础,因此也是为人的根本,这就从根本上论证了诚的意义。
作为人道的根本要求,诚渗透在一切方面。
做人要诚实,不讲假话,不欺骗,不作弊,不掩盖错误缺点;与人交往要讲诚信,言必有信,说到做到,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承诺;对国家、对事业、对工作,要忠诚,尽心竭力,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友情、爱情,也要忠诚,要全心全意,不三心二意,虚情假意。
集中到一点,最高的要求是《大学》所说的“诚意”。
所谓诚意,是说要能慎独,在个人独处,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也能实实在在、不折不扣按照道义要求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言行。
无论在人前还是人后,都能做到言行一致、内外一致,没有丝毫的虚假不实。
现在我们是处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
市场经济的运行以契约、合同为纽带,讲诚信、守信用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市场经济的自然之道,或者也可以说是市场经济下的天之道。
因此诚信也就有更重要的意义。
思诚,追求诚信更应该成为做人的根本。
但现实的状况却是诚信缺失,虚假泛滥,作弊成风。
这已经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严重问题。
而在对诚信的认识上,又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
前些日子看到一篇讲诚信的文章,题为“诚信的妙用”。
文章从教师、学生、企业家、商人等各个角度列举诚信的“妙用”。
诚信可以带来好处,当然是对的;认识到诚信的这种“妙用”,可以促使人们愿意诚信,做到诚信,也是对的。
但是如果只从“妙用”上认识诚信,那么一旦有机会放弃诚信会带来更大的好处,欺诈显示出更大的“妙用”,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弃诚信,选择欺诈了。
对于作弊,有人说现在这种情况下不作弊是傻瓜,正证明了只看“妙用”也可以通向欺骗。
还有人说作弊是“被逼无奈”,也是只从个人得失上衡量,而没有从根本的为人之道上来认识诚信的意义。
很明显,有这样的认识就不可能坚持诚信。
所以,重新认识“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的道理也就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只有真正认识到“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的道理,把诚信当作做人的根本要求,树立起追求诚信的自觉,才能奠定重建诚信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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