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接受(对方所委托的业务)、承担。承揽,当事人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在验收后支付约定的报酬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当事人一方为承...
接受(对方所委托的业务)、承担。
承揽,当事人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在验收后支付约定的报酬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中当事人一方为承揽人,他方为定作人。
通常有(物品)加工承揽。
简介《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便将崔宁到宅里,相见官人,承揽了玉作生活。
”清黄六鸿《福惠全书·保甲·渔埠编保》:“承揽往来客商。
”陈残云《山谷风烟》第三五章:说你为人公心,人家挑完了你才把瘦田承揽。
《荡寇志》第七五回:希真寻了个庄家,与他说定了价钱,问了他的姓名住址,叫他写了一张送行李到沂州府的承揽,央他左右邻都书名着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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