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伙和个人独资企业是当今市场经济中最典型的三种企业形式,它们虽然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但是三者的法律形态却有以下几点区别: (1)存在的法律依据不同。
公司制企业依据公司法设立,受公司法调整;合伙制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受合伙企业法调整;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受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
(2)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是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
(3)组建方式不同。
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人一般为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扩展资料:独资企业的优点独资企业是企业制度序列中最初始和最古典的形态,也是民营企业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其主要优点为: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
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
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
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
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
2、独资企业的缺点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
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
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2)投资者风险巨大。
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
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
3)企业连续性差。
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业主的病、死,他个人及家属知识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独资企业。
版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