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义与作诠释比较谈 下定义和作诠释都属于常用的说明方法。
不少同学在写作的过程中往往把这两种方法混为一谈。
为了弄清它们的区别,下面从两个方面加以比较。
一、 从概念上比较 下定义,即对某种事物或某个概念的本质特征所作的说明。
例如:“统筹方法,是一种安排工作进程的数学方法。
”这个定义既指明了“统筹方法”的本质属性――“数学方法”,也指明了“统筹方法”应用的特点――“安排工作进程”,这样就把“统筹方法”和其它的数学方法区别开了。
作诠释,就是对事物或事理某些方面的特点作概括的解释,或者用词语释义的方法来说明事物或事理的某些特点。
如:“……有的把简牍用麻绳、丝绳或者皮条串编起来,叫做‘策’,也可以写作‘册’,这个‘册’字,多像在几片竹简中间,穿上绳索的样子。
”这里为了解说简书的样式,用了我国象形文字的特点,可以使读者想象到“册”已是成形的书,跟散见于“龙骨”中的“书”大不相同,是书籍技术的一个重要的进步的标志。
二、 从用法上比较 下定义要对被定义事物或事理从不同方面来说明。
有的定义,侧重于说明特征,如给“统筹方法”下的定义。
有的定义,侧重于说明作用,例如:“绿色植物的叶绿素吸收太阳的光能,把碳酸气和水合成为含有高能的有机物质,同时释放出氧气,这就叫做植物的光合作用。
” 作诠释,是把被说明事物或事理的特点解释清楚明白。
它要求对被说明事物或事理的所属种类、性质特征、功用类别、起源发展、规律要领、关系步骤等作充分完备的交代。
2、下定义不能失之过宽,否则就显示不出被定义事物的本质特征;定义也不能过窄,那样就会有遗漏。
如说“食物是一种物质”,就不是下定义,它没体现出食物和其它物质的区别。
这是诠释,是从一个角度说明的,没有把要说明的对象的内涵表达完整、严密。
3、下定义要用肯定性的判断句,也不能用比喻。
作诠释力求通俗浅显明白,朴素,形象,使人容易理解。
如《向沙漠进军》中强调“征服沙漠的最主要的武器是水”,就先从植树种草和向沙漠进军两个方面作诠释。
有时可以用“A是B”能否换成“B是A”这一简便方法来判断下定义和作诠释。
“统筹方法,是一种安排工作进程的数学方法”可改为“一种安排工作进程的数学方法是统筹方法”,故属下定义;“石油是比重小于水的液体”不能换作“比重小于水的液体是石油”,故属作诠释。
总之,下定义是严密、准确、简要的说明,概括性强。
作诠释是对定义更具体、更详细、更通俗、更明确的展开。
下定义在使用上比较严格,作诠释没有下定义那样精炼、周密,因此受限制少,用起来灵活、方便,但作诠释也必须做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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