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是将字数相等、结构相同或相似的两个词组或句子成对地排列起来的修辞法。
对偶的句式看起来整齐美观,读起来节奏铿锵,便於记诵。
中国传统文化的对联,很多就是很好的对偶。
严式对偶的要求极严,上下两句对应的位置要词性相同、声调平仄相对、不能有相同的字。
如 青山横北郭,白水遶东城。
《送友人》李白 在严式的对偶中,上下句双数的字 (第二、四、六......字) 平仄须不同 (平仄相对)。
如: 青 山 横 北 郭 平 仄 白 水 遶 东 城 仄 平 「山」对「水」是「平对仄」;「北」对「东」是「仄对平」。
宽式对偶只要达到上述部份要求便可。
如 生则天下歌,死则天下哭。
《荀子.解蔽二十一》 对偶 用一对结构相同或相似、字数相等或基本相等的语句来表达一个内容相对称的意思,这样的修辞手法,叫做对偶。
对偶的句式看起来整齐美观,读起来节奏铿锵,便于记诵。
对偶按上句和下句在意思上的联系大致分三种类型。
诗词中要求严格的对偶,称为对仗。
对仗主要包括词语的互为对仗和句式的互为对仗两个方面。
词语对仗的要求是:词义必须同属一类,如以山川对山川,以草木对草木等;词性必须基本相同,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等;平仄必须相对,即以平对仄或以仄对平;结构必须对称,即以单纯词对单纯词,以合成词对合成词;另外,要避免同字相对。
句式的对仗,主要是句子的结构相同,如以主谓短语对主谓短语,以动宾短语对动宾短语等。
对仗可使诗词在形式上和意义上显得整齐匀称,给人以美感,是汉语所特有的艺术手段。
对偶又是甚么呢?对偶就是把同类的概念或对立的概念并列起来,例如“抗美援朝”,“抗美”与“援朝”形成对偶。
对偶可以句中自对,又可以两句相对。
例如“抗美援朝”是句中自对,“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是两句相对。
一般讲对偶,指的是两句相对。
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对句。
对偶的一般规则,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
仍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为例:“抗”、“援”、“保”、“卫”都是动词相对,“美”、“朝”、“家”、“国”都是名词相对。
实际上,名词对可以细分为若干类,同类名词相对被认为是工整的对偶,简称“工对”。
这里“美”与“朝”都是专名,而且都是简称,所以是工对;“家”与“国”都是人的集体,所以也是工对。
“保家卫国”对“抗美援朝”也算工对,因为句中自对工整了,两句相对就不要求同样工整了。
对偶是一种修辞手段,它是作用是形成整齐的美。
汉语的特点特别适宜于对偶,因为汉语单音词较多,即使是复音词,其中词素也有相当的独立性,容易造成对偶。
对偶既然是修辞手段,那么,散文与诗都用得着它。
例如《易经》说:“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易·乾文言》) ,《诗经》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小雅·采薇》)这些对仗都是适应修辞的需要的。
但是,律诗中的对仗还有它的规则,而不是像《诗经》那样随便的。
这个规则是: (1)出句和对句的平仄是相对立的; (2)出句的字和对句的字不能重复[2]。
因此,像上面所举《易经》和《诗经》 的例子还不合于律诗对仗的标准。
上面所举毛主席《长征》诗中的两句:“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才是合于律诗对仗的标准的。
对联(对子)是从律诗演化出来的,所以也要适合上述的两个标准。
例如毛主席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所举的一副对子: 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 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
这里上联(出句)的字和下联(对句)的字不相重复,而它们的平仄则是相对立的: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3]。
就修辞方面说,这副对子也是对得很工整的。
“墙上”是名词带方位词,所对的“山间”也是名词带方位词。
“根底”是名词带方位词[4],所对的“腹中”也是名词带方位词。
“头”对“嘴”,“脚”对“皮”,都是名词对名词。
“重”对“尖”,“轻”对“厚”,都是形容词对形容词。
“头重”对“脚轻”,“嘴尖”对“皮厚”,都是句中自对。
这样句中自对而又两句相对,更显得特别工整了。
[2]至少是同一位置上不能重复。
例如“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出句第二字和对句第二字都是“我”字,那就是同一位置上的重复。
[3]字外有圆圈的,表示可平可仄。
[4]“根底”原作“根柢”,是平行结构。
写作“根底”仍是平行结构。
我们说是名词带方位词,是因为这里确是利用了“底”也可以作方位词这一事实来构成对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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