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
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
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
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编辑本段分类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
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
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盈余公积科目 由于法定公益金与一般盈余公积(含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有不同的用途,企业应当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从理论上讲,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属于企业所有者所有,成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从其中提取的法定公益金也属于企业所有者所有。
由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的特殊性,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从当年实现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数额的利润作为法定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方面开支的资金来源。
企业使用这部分公益金之后,则意味着未来可使用的公益金数额的减少。
为了反映企业公益金的提取、使用和结余情况,企业应当在“盈余公积”账户下单设“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这部分公益金虽然是用于职工福利支出,但与用于职工个人的福利支出不同,其支出使用一般会形成一定的实物资产。
因此,企业在使用公益金购建集体福利设施等形成固定资产后,一方面应登记形成的资产的价值,同时还应当将其使用的数额从公益金账户中转出,转至任意盈余公积账户,从而使公益金账户结余的数额,反映为企业未来可使用的公益金的数额。
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按照实际使用公益金的数额,借记“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对于用公益金购建集体福利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时,应当将该资产购建的原始支出中使用的公益金的数额,从任意盈余公积转回到公益金账户。
进行账务处理时,应按照购建该固定资产原支出的公益金的数额,借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科目。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当按照转增资本前的实收资本结构比例,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数额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下各所有者的明细账,相应增加各所有者对企业的资本投资。
编辑本段核算 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按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企业按规定提取公益金时,按提取公益金的数额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公益金 企业将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时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按照当期弥补亏损的数额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企业用提取的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按照批准的转增资本数额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照转增资本前的实收资本结构比例,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数额计入“实收资本”科目下各所有者的投资明细账,相应地增加各所有者对企业的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以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在合作期间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也作为盈余公积,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版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